2025-12-30 11:11:10來源:生態環境部點擊:1404 次
據生態環境部網站消息,近日,生態環境部會同國家能源局發布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 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這是我國氫能領域首個CCER方法學,旨在通過將清潔低碳制氫項目的減排量轉化為可交易的碳資產,促進可再生能源制氫發展,實現能源源頭脫碳。
該方法學聚焦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項目。我國氫氣產量占全球24%,但98%來自高碳化石能源制氫,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僅占1%,推動該方法學可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助力“雙碳”目標。截至2024年底,全國規劃項目超600個,已建成項目超90個,產能約12.5萬噸/年,主要分布在華北和西北地區。技術以堿性電解水為主,質子交換膜技術處于追趕階段;綠氫成本高,儲運是主要瓶頸。政策層面,2024年氫能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并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多部門聯合推動工業領域應用。
符合申請條件的項目需是新建項目,消耗電力主要源自自有風力或光伏發電廠,且未參與其他減排機制?,F有改造項目不適用。當前已建成項目年減排量約157萬噸二氧化碳當量,預計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制氫量達500萬噸,年減排量增長至約600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方法學免予額外性論證,因為項目普遍經濟性差、成本是化石能源制氫的2-3倍、且處于虧損狀態,免予論證可降低開發成本,激勵產業發展。
受益群體包括制氫項目業主、新能源電站及下游工業用戶。減排量收益能提升項目經濟性,例如內蒙古某風光制氫項目年減排收益約2000萬元,可縮短投資回收期。減排量計算為基準線排放量減去項目排放量(計為0),基準線排放因子基于全國氫源結構和默認排放因子加權計算得出。數據質量需保障,通過實時監測、與國家平臺聯網存儲、定期校準和保存原始憑證確保準確性。項目開發難點包括嚴守合規性紅線、確保環境效益唯一性、構建數據質量管控體系,并統籌資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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