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濟寧市能源局發布關于廢止《濟寧市分布式光伏建設規范(試行)》的通知,通知指出,在省細則未出臺前,我市分布式光伏建設暫行按照國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后續待省細則出臺后,再執行相關新政策。
原文如下:
關于廢止《濟寧市分布式光伏建設規范(試行)》的通知
濟能字〔2025〕4號
各縣(市、區)發展改革局、行政審批服務局、供電公司,相關光伏企業:
為嚴格落實國家最新政策規定,經研究,決定廢止《濟寧市分布式光伏建設規范(試行)》(濟能字〔2022〕11號)文件。根據國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國能發新能規〔2025〕7號)規定,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在省細則未出臺前,我市分布式光伏建設暫行按照國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后續待省細則出臺后,再執行相關新政策。
濟 寧 市 能 源 局
濟寧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國網濟寧供電公司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