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5 10:19:07來源:白城市人民政府點擊:6626 次
4.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節能降碳。全面實施新基建“761”工程,圍繞“兩新一重”完善新型基礎設施體系,加快推進5G基站、5G網絡、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優化新型基礎設施用能結構,因地制宜采用直流供電、“光伏+儲能”等技術,探索多樣化的能源供應。推動既有新型基礎設施綠色低碳升級改造,對標通訊、運算、存儲、傳輸等設備能效標準,加快淘汰落后設備和技術,提高設施能效水平。積極推廣使用高效制冷、先進通風、余熱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綠色技術,推動現有設施綠色低碳升級改造。強化新型基礎設施能耗監測,將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萬噸標準煤以上的數據中心納入重點用能單位在線監測系統。(市通信辦、市政數局、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制定工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堅持走綠色發展之路,以生態型產業為引領,加快推進新舊動能轉換,聚焦碳排放重點行業,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
1.推動工業領域清潔低碳轉型。緊緊抓住新一輪東北振興機遇,進一步調優產業結構,聚焦鋼鐵、電力等行業,鼓勵企業通過轉型轉產、搬遷改造等途徑,主動壓減過剩產能,指導企業進行綠色低碳改造,組織企業申報綠色制造示范類項目。加快補齊新能源裝備產業鏈條,著力構建新能源裝備產業集群。鼓勵吉林梅花、富達棒材等企業對標能耗限額標準先進值或國際先進水平,加快節能技術創新與推廣應用,推動制造業主要產品工藝升級與節能技術改造,不斷提升產品能效水平。到2025年,規模以上企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動鋼鐵行業節能降碳改造。深化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嚴格執行產能置換,嚴禁新增產能,推進存量優化,加快淘汰落后產能,鼓勵發展短流程煉鋼。提升廢鋼資源回收利用水平,推行全廢鋼電爐工藝。加強能效標準對標,推動富達棒材等鋼鐵企業開展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加強生產過程二氧化碳排放控制,推動企業清潔生產。(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動建材行業節能增效。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嚴格執行產能置換、特定行業相關產業政策和管理規定,加快低效產能退出,嚴控新增產能,引導建材行業向輕型化、集約化、制品化轉型。加強原料、燃料替代,鼓勵企業使用粉煤灰、工業廢渣、尾礦渣等作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推動衍生燃料、有熱值固廢垃圾替代燃煤,提升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棄物、城市污泥、生活垃圾能力。加大綠色建材、裝配式建筑推廣應用力度,推動綠色建材評價認證,提升綠色建材應用比例。推廣節能技術設備,開展能源管理體系建設,實現節能增效,減少生產過程碳排放。(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發改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4.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采取強有力措施對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實行清單管理、分類處置、動態監控。依法嚴把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準入關,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對項目用能和碳排放情況進行綜合評價,依法嚴格項目審批、備案和核準。全面排查在建項目,對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按有關規定停工整改。科學評估擬建項目,對產能已飽和的行業要按照“減量替代”原則壓減產能,對產能尚未飽和的行業要按照國家布局和審批備案等要求對標國內領先、國際先進水平提高準入標準。(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城鄉建設碳達峰行動。制定城鄉建設領域和農業農村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逐步提升城鄉生態化水平,推動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推進城鄉建設能源消費清潔化、節約化。
1.推動城鄉建設低碳轉型。優化城鄉功能布局和空間結構,科學劃定城鎮開發邊界,形成與地區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匹配的空間格局。完善海綿城市建設,打造適應氣候變化的韌性城市。全面實施城鎮綠色規劃、綠色建設、綠色運行,創建綠色城鎮和綠色社區。推廣綠色低碳建材和綠色建造方式,加快推進新型建筑工業化,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積極推廣鋼結構住宅,推動綠色建材規模應用與循環利用,強化綠色設計和綠色施工管理。倡導綠色低碳理念,杜絕大拆大建。加快推進供水管網、供熱管網、污水管網等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升運行質量效率。到2025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以上;到2030年,裝配式建筑占當年城鎮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40%。(市住建局、市鄉村振興局、市自然資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嚴格執行現行節能降碳標準,推動城鎮新、改、擴建建筑全部按照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設和運營。推廣星級綠色建筑,適當提高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生態城區新建建筑中星級綠色建筑建設比例。統籌推進既有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節能改造,提升城鎮建筑和基礎設施智能化運行管理水平。逐步實施公共建筑合同能源管理和能耗限額管理。加強空調、照明、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運行調試,提升設備能效。到2025年全市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市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逐步優化建筑用能結構。推廣光伏發電與建筑一體化應用,不斷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比例。積極推動清潔取暖,推進熱電聯產集中供暖、工業余熱供暖規模化應用。提高建筑終端電氣化水平,建設集光伏發電、儲能、直流配電、柔性用電為一體的“光儲直柔”建筑。探索新建公共建筑全電氣化設計、建筑群整體參與電力需求響應試點,實現建筑用能與電力供給的智慧響應。(市住建局、市能源局、市發改委、市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持續優化農村用能結構。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循環農業,推進生物質回收利用、農光互補、“光伏+設施農業”等低碳農業模式。引導新建農房執行節能及綠色建筑標準,鼓勵既有農房節能改造,推廣太陽能暖房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方式。推廣使用高能效照明、灶具等設施設備。大力推動農房屋頂、院落空地、農業設施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到2025年,建成一批綠色環保的宜居型農房。持續推進農村電網改造升級,推動鄉村進一步提高電氣化水平,鼓勵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熱水等用能電氣化。充分利用太陽能光熱系統提供生活熱水,鼓勵使用太陽能灶等設備。推進低碳農業建設,發展節能環保農業大棚,積極推廣應用高效、節能、環保、智能型農機裝備,促進農機裝備轉型升級和結構優化。(市農業農村局、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制定交通運輸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加快構建綠色高效交通運輸系統,優化交通運輸結構,提升綜合運輸效率,確保交通運輸領域低碳發展。
1.推動運輸工具裝備低碳轉型。積極擴大電力、天然氣、氫能等新能源在交通運輸領域的應用,推進城市交通運載工具低碳轉型,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車輛優先選用新能源車輛。加大新能源公務用車配備使用力度,推動城市公共服務車輛電動化替代。到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占比達到72%左右,新能源出租車占比達到35%左右,營運車輛單位換算周轉量碳排放強度比2020年下降4.5%左右。(市工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市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構建綠色高效運輸體系。持續優化運輸結構,統籌推進鐵路、公路和航空網絡建設,打造立體互聯,多種運輸方式有序銜接的交通運輸體系。推進鐵路專用線建設,擴大鐵路專用線覆蓋范圍,滿足更多企業及物流園區鐵路運輸需求。加快構建綠色出行體系,深入實施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強化城際鐵路、地面公交有機銜接,加快推動鄉村交通基礎設施提檔升級,全面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暢通城鄉交通運輸連接,推進縣鄉村(戶)道路連通、城鄉客運一體化,提升公共交通品質與吸引力。完善城市步道和自行車道等慢行系統建設,倡導綠色出行。到2030年,綠色出行比例不低于60%。(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將綠色低碳理念貫穿于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運營和維護全過程,降低能耗和碳排放。深化綠色低碳公路建設,鼓勵普通國省干線公路、農村公路按照綠色公路要求建設。著力推進鐵路客運站、公路客運站、公交站場統一規劃,打造各種運輸方式零換乘的綜合客運樞紐。有序推進充電設施、加氣(氫)站等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在交通樞紐和停車場內建設充電樁,進一步完善高速公路充(換)電設施布局。加快機場設施“油改電”建設和改造,全面規范飛機輔助動力裝置替代。到2025年,全市力爭建成充(換)電站6座。到2030年白城長安機場內可電動化車輛裝備等全面實現電動化。(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市能源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人防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緊抓資源利用源頭,優化資源利用方式和效率,健全資源利用機制,充分發揮減少資源消耗和減碳的協同作用。
1.推動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以節約資源能源和減少廢物排放、提高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為目標,圍繞園區空間布局合理化、產業結構最優化、產業鏈接循環化、資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專業化、供熱設施集中化、運行管理規范化開展園區循環化改造。促進廢物綜合利用、能量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使用,推進工業余壓余熱、廢水廢氣廢液的資源化利用,實現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積極推廣集中供氣供熱。鼓勵園區推進綠色工廠建設,實現廠房集約化、原料無害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建材綠色化。到2030年,省級及以上重點產業園區全部實施循環化改造。(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統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研發推廣以粉煤灰、工業副產石膏、建筑垃圾、農作物秸稈等固體廢棄物為原材料的先進技術、裝備及高附加值產品。加強粉煤灰在工程建設、鹽堿地生態修復等領域應用。全面推進秸稈“五化”利用工作,并指導各地制定符合當地實際的秸稈綜合利用實施方案,明確“五化”利用年度目標,確保秸稈得到有效處置。到2025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6%。(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健全廢舊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完善廢舊物資回收網絡,統籌推進廢紙、廢塑料、廢舊輪胎等再生資源回收與生活垃圾分類“兩網融合”,積極推行“互聯網+回收”模式,規范廢舊物資回收行業經營秩序。完善鄉村回收網絡,推動城鄉廢舊物資回收處理體系一體化發展。加強再生資源回收、拆解利用、企業規范管理和環境監管。探索退役動力電池、光伏組件、風電機組葉片、儲能系統等新興產業廢物高效回收以及可循環、高值化的再生利用模式,推動再生資源規范化、規模化、清潔化利用。促進汽車零部件、裝備制造等再制造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強再制造產品推廣應用。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支持有條件的生產企業加快建立逆向物流回收體系。鼓勵有條件的園區和企業加強資源耦合和循環利用,創建“無廢城市”。加強廢舊農用物資回收利用。引導種植大戶、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用物資企業、廢舊物資回收企業等相關責任主體主動參與回收。支持鄉鎮集中開展回收設施建設,健全農膜、化肥與農藥包裝、灌溉器材、農機具等廢舊農用物資回收體系。(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供銷社、市城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加強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建立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轉運、處理全過程分類體系。加強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進一步加強商品過度包裝管控。依托洮北區、洮南市兩個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統籌全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推進通榆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謀劃洮北區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逐步建立廚余垃圾、園林廢棄物、污水廠污泥等低值有機廢物的統籌協同處置機制。到2025年,城鎮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實現全覆蓋,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管局、市城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行動。發揮科技創新引領作用,加強關鍵領域技術研究,加快先進適用技術研發推廣,構建支撐綠色低碳發展的技術創新體系。
1.完善創新體制機制。統籌推進我市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強化政府的戰略主導作用和企業的主體作用,整合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研發人才資源,形成技術創新智庫。鼓勵企業和相關單位開展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參與、制定綠色低碳地方標準,推進創新成果轉化。加強綠色低碳技術知識產權保護。(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創新能力建設。依托全市高校科研機構、高新技術企業、產業園等產業發展載體,打造一批科技創新平臺。深化與中科院、清華大學、吉林大學等國內院所高校戰略合作,建設一批能源科技裝備領域國家級和省級企業技術(研發)中心,組建集研究、推廣、試點實施為一體的綜合性研究智庫。鼓勵高校加快綠色低碳技術相關學科建設,提升綠色低碳人才培養能力。(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教育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實現技術創新攻關和推廣應用。結合本地實際,加快碳減排、碳零排和碳負排關鍵技術攻關。圍繞傳統優勢產業攻關關鍵技術,實施高新技術攻關,推進產業綠色低碳轉型。推進新能源產業關鍵技術攻關,支持新能源產業綠色健康發展。圍繞農產品加工攻關關鍵技術,重點開展黑土地保護技術、秸稈還田關鍵技術、畜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等技術研發、創新和推廣應用。圍繞生態環境治理關鍵技術,重點開展大氣水體污染治理、農田污染治理、新型固體廢棄物處理等關鍵技術的研發和轉化。(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氣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碳匯能力鞏固提升行動。推進森林、草原、濕地、耕地等生態系統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提高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增量。
1.鞏固生態系統固碳作用。統籌布局農業空間、生態空間,完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嚴格控制城鎮開發邊界。完善自然保護地體系,形成以向海、莫莫格等自然保護區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穩定現有森林、濕地、耕地等重要生態空間的固碳作用,構建以水資源節約利用為基礎,森林資源保護、草原利用保護、濕地生態功能恢復、退化土地綜合治理為重點的“兩核三屏、三廊一網”生態安全布局。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推廣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開展碳匯本底調查、碳儲量評估、潛力分析,探索建立能夠體現碳匯價值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市自然資源局、市林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升林業生態系統碳匯。完善城市綠色空間體系,著力推進園林城市和森林城市建設。突出抓好“三年再造百萬林”行動,大力實施林草濕生態連通工程,筑牢林網成格、草地連片、濕地鑲嵌、河湖連通的生態屏障。加大“三北”防護林建設力度,重點推進農田防護林、防風固沙林和水土保護林建設。強化森林資源保護,落實天然林保護修復政策,實施森林撫育經營和低效林改造,開展森林生態保育工程。到2030年,森林覆蓋率達到9.6%,森林蓄積量達到1305.9萬立方米。(市林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穩步提升草原濕地碳匯。加強草原生態保護和修復,堅持綜合治理,突出抓好大美草原保護、河湖連通和鶴鄉濕地修復工程建設。開展草原資源調查和監測,提高草原綜合植被蓋度。加大草原災害防控力度,健全草原有害生物監管和聯防聯治機制。加強東部松嫩平原濕地修復保護、洮南北部山區水土保持生態屏障建設。落實濕地管護責任,建立健全濕地保護體系。充分發揮河湖連通工程帶來的生態環境效益,深度挖掘河湖濕地碳匯潛力。開展“智慧濕地”信息化平臺建設,加強濕地信息化監管手段。到2025年,草原綜合植被蓋度力爭達到70%。到2030年,草原綜合植被蓋度達到72%。(市林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發改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4.增強黑土地固碳能力。以實施“黑土糧倉”科技會戰為抓手,按照“以點帶面、連線成片、示范引領、整體提升”思路,分區分類推進區域黑土地保護,構建“四元驅動、區劃協同、多點示范”系統化保護格局。推廣以 “梨樹模式”為主的秸稈還田技術模式。大力推廣農膜回收利用、測土配方施肥等綠色生產技術,合理控制地膜、農藥、化肥使用量,實施減量替代。到2025年,保護性耕作面積達到600萬畝,累計建成高標準農田600萬畝。到2030年,耕地質量比“十三五”初期提高1個等級。(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科技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綠色低碳全民行動。強化宣傳教育引導,增強全民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提倡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產生活方式。把建設美麗白城轉化為全市人民的自覺行動。
1.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構建以學校教育為基礎、覆蓋全社會的生態文明教育體系。將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開展多種形式的資源環境國情教育,普及碳達峰、碳中和基礎知識。加強對公眾的生態文明科普教育,組織開展節能宣傳周和“低碳日”“世界環境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廣泛宣傳節能低碳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綠色低碳意識。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等傳統新聞媒體和網絡、手機客戶端等新媒體,打造多維度、多形式的綠色低碳宣傳平臺。(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強化綠色生活方式宣傳引導,開展綠色生活創建活動,持續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學校、綠色商場等創建活動,把綠色低碳納入文明創建及有關教育示范基地建設要求,總結宣傳一批優秀示范典型,大力營造綠色生活新風尚。厲行節儉,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合理控制室內空調溫度,減少無效照明,鼓勵步行、公共交通等綠色低碳出行,減少一次性消費品、塑料制品使用。加強政府綠色采購政策宣傳指導,加大政府綠色采購力度。(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管局、市婦聯、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引導企業主動適應綠色低碳發展要求,強化環境責任意識,加強能源資源節約,提升綠色創新水平。重點行業龍頭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要制訂實施碳達峰行動方案,發揮示范引領作用。重點用能單位要結合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和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制訂節能減碳工作方案,推進節能降碳改造和管理水平提升。積極鼓勵企業和公眾通過捐資造林增匯、保林固碳,展現企業社會責任。發揮行業協會、商業協會、公益組織作用,支持節能減排公益事業。(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白城監管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強化領導干部培訓。有針對性地開展各級領導干部培訓,把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內容納入教學計劃,深化各級領導干部對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認識,提升專業素養和業務能力,切實增強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本領。(市委組織部、市委黨校〔市行政學院〕、市能源安全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各地區梯次有序碳達峰行動。各縣(市、區)、開發區(園區)要圍繞深入實施“一三三四”高質量發展戰略,準確把握自身發展定位,充分發揮優勢與潛力,有力有序推進碳達峰。
1.科學合理確定有序碳達峰目標。各縣(市、區)、開發區(園區)要堅持綠色低碳發展,依法嚴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充分發揮白城風光資源稟賦,將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競爭優勢和發展優勢,做大做強新能源產業。堅持新能源開發與消納同步推進、“綠電”與“綠氫”同步發力,加快建成“陸上風光三峽”和國家級清潔能源基地,提高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納比例,力爭盡早實現碳達峰。(市能源安全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2.上下聯動制定碳達峰工作措施。各縣(市、區)、開發區(園區)要結合本地區資源優勢、產業結構、能源結構、發展階段等,按照全市統一部署,結合實際確定切實可行的碳達峰時間和路徑,科學制定本地區碳達峰工作措施,有條件的地區可根據實際制定碳達峰實施方案,并報市能源安全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市能源安全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3.開展碳達峰試點示范。鼓勵各縣(市、區)、開發區(園區)依托本地資源優勢和產業布局,開展碳達峰新路徑、新模式探索,推動綠色低碳轉型。按照省、市能源安全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部署,爭創國家級碳達峰試點,打造碳達峰“白城模式”,及時總結試點先進建設經驗,為全國、全省碳達峰提供白城經驗。(市能源安全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四、加強綠色低碳區域合作
(一)開展綠色經貿、技術合作。大力發展高質量綠色產品貿易,逐步優化貿易結構。鼓勵建設碳中和計算認證中心,依托國內外知名認證機構的計算認證標準及專家團隊,聚合綠電供給端和消納端資源,打造面向歐盟市場的綠色低碳產品出口供應鏈。深度融入國內國際“雙循環”,穩步擴大開放型區域合作,著力打造吉林西部開放的重要門戶。深化與長春、嘉興的戰略對接,密切與吉大、東電的產學聯動,加快與興安盟、齊齊哈爾周邊城市的融合發展,努力在“飛地經濟”合作、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取得豐碩成果。(市商務局、市政府辦、白城海關、市能源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融入國家綠色“一帶一路”建設。立足區位優勢,提升對外開放層次,努力構建以白城為中心的“北上、南下、東接、西聯”全方位開放格局,向北融入哈大齊工業走廊及黑龍江和內蒙東北部沿邊開放帶,向南對接長春經濟圈,向東連接中部創新轉型核心區和東部綠色轉型發展區,融入日本海經濟圈,向西連接蒙東進入蒙古國及歐洲經濟體,構建中蒙俄大通道重要物流集散中心,在現代農業、新能源開發、氫能走廊建設、生態旅游,以及煤炭、電力等領域深化合作,發揮白城在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與沿邊開發開放中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政府辦、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政策保障
(一)推進統計核算和標準體系。建立完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組織開展全市重點領域、重點企業碳排放統計、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編制、碳排放核查等工作,逐步建設集能源生產與消費、溫室氣體排放和經濟生產數據于一體的統計、采集、監測系統,加強分析研究和監測預警。貫徹落實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控制政策要求,做好用能數據統計工作。加強碳排放統計核算基層機構和隊伍建設,提高統計核算能力和水平。(市統計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財稅、價格、金融政策。各級財政要統籌財政資金,加大對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工作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節能、節水等稅收優惠政策。嚴格執行差別電價、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政策。大力發展綠色低碳金融,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研發綠色低碳金融產品,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向具有顯著碳減排效應的重點項目提供長期限優惠利率融資,加大綠色低碳產業、項目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完善綠色金融業績評價體系,提高金融支持綠色項目精準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掛牌融資和再融資,鼓勵發行綠色債券。完善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政策,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設立綠色低碳產業投資基金。(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發改委、市金融辦、中國人民銀行白城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白城監管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開展市場化交易。推動碳排放權市場化交易,做好交易對象核查復核、碳排放權配額發放等工作,指導參與碳排放權交易的企業進行碳市場上線交易、配額清繳履約等。積極引導重點排放企業參與碳市場能力建設,做好碳排放報告,加強相關的碳交易知識培訓工作。按照國家、省統一部署,適時開展用能權交易工作,推進用能權交易和碳排放權交易的統籌銜接。(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各級黨政主要領導要擔負起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市能源安全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要對碳達峰相關工作進行整體部署和系統推進,研究重大問題、推進重要事項。市能源安全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決策部署,扎實推進相關工作。市能源安全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定期對各地和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調度,督促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細。(市直及中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各有關部門要深刻認識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艱巨性,按照本實施方案確定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采取“五化”閉環工作法抓好各項任務推進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與省對口部門請示溝通,加快制定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實施方案和保障方案。各相關單位、社會組織要對照市委、市政府有關要求,積極發揮自身作用,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市直及中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嚴格監督考核。完善能耗雙控和碳排放雙控考核機制,對能源消費和碳排放指標實行協同管理、協同分解、協同考核。將碳達峰碳中和相關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增加考核權重,加強指標約束。加強監督考核結果應用,對碳達峰工作突出的縣(市、區)、開發區(園區)、部門和個人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碳排放控制目標的縣(市、區)、開發區(園區)和部門依法依規實行通報批評和約談問責。(市直及中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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