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用戶向南京市政府咨詢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需不需要環保部門進行審批驗收?。南京市生態環境局表示,地面集中式光伏電站(總容量大于6000千瓦,且接入電壓等級不小于10千伏)的建設項目,需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并報環評審批部門審批;其他光伏發電,需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
詳情如下:
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需不需要環保部門進行審批驗收?
問: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需不需要環保部門進行審批驗收?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
1.地面集中式光伏電站(總容量大于6000千瓦,且接入電壓等級不小于10千伏)的建設項目,需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并報環評審批部門審批;2.其他光伏發電,需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3.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具體要求請結合項目建設內容,咨詢屬地環評審批部門。